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办〔2016〕2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园入园创业团队(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园入园创业团队(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16年1月6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园
入园创业团队(项目)评审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园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创业园科学、合理、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业团队入园评审主要是对创业团队现状、创业团队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团队入园的评审工作,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河南理工大学创业园服务中心(简称“创业园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创业项目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
第四条 创业园服务中心设立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库,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由创业园服务中心,根据团队项目申请的类别和数量确定聘请专家的范围和数量,从库中专家随机抽选。专家库成员应由投资、技术、法律、管理、财务、企业、学生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
第五条 创业园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创业团队入园的申请与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签订入园协议等工作。
第三章 申请资格及程序
第六条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团队入园评审每年评选一次。
第七条 创业团队提交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创业团队法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学生,包括在校本专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及毕业未满三年的毕业生。
(二)团队成员遵纪守规、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团队成员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进度修完相应课程。
(四)在校生必须经所在学院推荐,研究生还需导师同意。
(五)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创业园管理。
(六)申请入园团队应是以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经营实体,若项目申请时尚未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入园获批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
第八条 申请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入驻创业园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策划书。项目策划书应包括项目描述、市场分析、管理组织、营销策略、财务计划、风险控制等内容。
第四章 评审原则及程序
第九条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创业团队入园项目的评审,将秉持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出有创意、有特色的学生创业项目及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项目。
第十条 创业项目策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创业团队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独立风险承担能力,项目产权应明晰。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专家组应就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投资风险、效益、所需资金等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创业团队进行答辩。
第十三条 创业园服务中心根据评审专家组对入园团队申请项目的结论性意见,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评审结果由创业园服务中心向全校师生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