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科技人员:
对本年度实施完成的省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总结报告》、《论文、论著登记表》、研究报告和《经费收支明细表》、《专家评价表(至少要有二名专家)》、《专家评价汇总表》。上述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07年元月10日前上报至科技处324房间谢小石处,电话3987249。
注:各类表格请从校网“科技处—资料下载”中获取。
科技处 200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