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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供稿: kjc 时间: 2006-10-28 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优先主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已经通过了专家可行性论证。为了加强对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研究,科技部决定启动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由科技部组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冶金工业协会参与组织实施。项目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立项程序》的要求,申请指南将在国家科学技术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冶金工业协会网站上同时发布,在科技部相关业务司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冶金工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3. 课题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重点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要紧密围绕申报指南编制课题申报书,超出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书不予受理。申报书表达的课题研究思路要清楚、技术路线要先进、考核目标要明确。

2.课题原则上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申报;

3.课题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4.课题负责人应是一线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申报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课题负责人用于课题研究的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若再申报本项目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身份。

三、申报材料

1.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和课题预算申报书要求及课题申报指南内容填写申报材料;

2.课题预算书格式可从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站(http://finance.most.gov.cn/)下载,并通过网上生成并打印。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3.课题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15份并盖章(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课题预算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上申报后,一式15份并盖章。

4.课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可在科技部(http://www.most.gov.cn)或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http://www.chinacoal.gov.cn)、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www.chinania.org.cn)、中国钢铁工业协会(www.mmi.gov.cn)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课题申报指南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6年11月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寄(送)到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通讯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 系 人:刘 峰

电 话:(010)64464359

附件:1、“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课题申请指南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3、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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