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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 kjc 时间: 2006-05-09 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重点项目限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6年4月1日后出生)。

2、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用。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为以下21个一级学科。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院系负责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

2、申报材料由各院系科研秘书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3份。

4、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6年5月19日下午6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5、教育厅对各高校进行限项申报,我校上报项目数不得超过30项。我校5月20日~24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重点项目交150元申报费,普通项目交100元申报费。

6、报送地点:综合楼324房间。联系人:马建宏,联系电话:0391-3987249。

科技处 科研管理科

2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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