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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9-18 次数:

各国际联合实验室及学院: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设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两类项目。重点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培育项目参照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支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河南重点产业布局,汇聚国际一流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服务河南科技外事和国家科技外交工作。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能源交通、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2025.01.01-2027.12.31);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80万元。

  (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支持与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或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通过项目实施,拓宽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为未来深化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支持领域:不限领域;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5.01.01-2026.12.31);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定额支持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或专职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项目团队应包含国外合作方科研人员。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3.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项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项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4.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所有项目均依托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具体指标数待省科技厅公布后另行通知到各国际联合实验室秘书。

  (二)其他要求

    1.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并就申报项目签署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其中:合作期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双方有效的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系方式(邮箱、电话)等。有多家项目合作单位的,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以上材料需加盖科技专用章并上传至附件。

2)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署名的论文、专利,以及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等;申报项目须是前期已经开展相关研究的合作项目,原则上项目应致力于事解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相关研究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各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其中:建有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限额申报1项,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限额申报2项。已承担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尚未结项的企业,不得再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已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每年用于申报的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要具有国外科研工作经验。

5)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且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2. 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2)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签署有覆盖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协议应为项目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并提供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单位、简历、学术成果列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科技专用章并上传至附件。

3)鼓励有国外留学访学经历、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来豫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各部门、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40岁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4)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申报程序

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还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学校。

四、受理时间

各国际联合实验室要对申请书质量进行把关,择优推荐,实验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校。

纸质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在线打印,请各学院务必于20241028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表、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力行楼326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国际联合实验室+姓名)发送至jhk@h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申报业务咨询

  科技合作处:037186239818   8623982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

(三)校内业务咨询

 科研管理科:李老师 03913987249


科学技术处

2024918



件:

1.2025科技厅国际合作项目推荐汇总表(XX学院)

2.科技厅网站申报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https://kjt.henan.gov.cn/2024/09-14/3063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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