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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时间: 2024-10-09 次数:

各学院:

根据《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焦科〔202446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学科应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在重点发展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部)、市(厅)和大型央企重大科研任务。

2.近三年在相关产品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著、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部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研究人员)2人以上;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的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800万元以上。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指标

我校限报4个,校内每个学院限报1,已建有同类或更高级别科研平台的学院原则上不再支持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应组织不少于5名从事重点实验室管理的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焦作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学院严格按通知明确的申报名额填报《组建焦作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格式见附件1,并附相关附件,请于20241020前将申报书(含支撑材料)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提供依托学院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hpulab@hpu.edu.cn,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二)确定推荐的(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书籍式一式5份装订(白色布纹纸胶装,勿用塑料封面,A4正反印刷,总页数不超过200页,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于20241028日前报送科技处326房间审核盖章(联合建设的实验室,需要共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其中2份提交至市科技局,3份留存以备答辩时使用。同时,按申报的实验室名称上报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0分钟),最后将修改完善的申报材料、PPT、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hpulab@hpu.edu.cn

 

联系方式:刘焕春,0391-3987877

 

科学技术处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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