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12 | 次数: |
各学院:
根据《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焦科〔2024〕4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二)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三)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四)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五)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六)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
(七)联合申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二、申报指标
我校限报2个,校内每个学院限报1个,已建有同类或更高级别科研平台的学院原则上不再支持申报,重点支持与焦作市产业转型升级高度契合的领域。
三、申报材料
(一)按照《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应附件材料、推荐汇总表。
(二)附件材料按资质类(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书、研发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经济技术类(包括研发投入资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荣誉类依次装订。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学院严格按通知明确的申报名额填报,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研究报告、支撑材料)和推荐汇总表(汇总表提供依托学院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hpulab@hpu.edu.cn,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二)确定推荐的(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一式3份(A4正反面,正文采用4号宋体字,书籍式布纹纸胶装,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顺序装订成一本,汇总表单独提交)于2024年11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326房间审核盖章,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发送hpulab@hpu.edu.cn。
联系方式:刘焕春,0391-3987877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2日
-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