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8-02 | 次数: |
各学院: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要求,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2家,有意向的学院限报1家,相关学院原已建有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申报。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含支撑材料)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8月20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白色布纹纸胶装,双面打印,申请报告后附支撑材料;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无需装订)一式5份报送至科技处值班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hpulab@hpu.edu.cn,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遴选通过的,由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刘焕春 电话:3987877
科技处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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