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9-05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开展2025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包括个人形式申报和团队形式申报两种。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申报人选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截至2025年1月1日,在河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
(三)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一线科研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河南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做出重大科研贡献;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负责人。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的基本条件;申报团队要有核心成员3—5名,联合开展相关方向研究2年以上,且未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团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技术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优势或处于领先水平。
(七)鼓励企业科研人员申报,对于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用人单位须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理由、必要性等。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国家重大战略前沿领域。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科学、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双碳”相关领域。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二)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相关领域。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钢铁、煤炭、有色、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领域;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领域;以及农业科技、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领域。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认真填写《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或《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汇报材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在《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四、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其中,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只能通过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要对其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2.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参评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或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选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选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2名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的申报人选,超过2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选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提醒。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选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4. 推荐人对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申报人在省内多个单位任职的,须从主要任职单位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选上传材料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提交材料时间为9月15日8时—10月15日17时30分。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注:科技厅分配学校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指标1项,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指标9项(其中40岁以下不少于2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遴选对象和条件进行择优推荐,限申报人才或团队各1项,领军人才优先推荐40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选直接报送。
3. 受理时间:请申报人于9月29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将系统导出的PDF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326参与校内遴选(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申报人在校内推荐名单公示后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所提交的纸质版申报书(要求同纸质材料报送1)须是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的带有水印的正式版本。
4. 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要遵守国家及省级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员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三)为保证推荐质量,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七、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郑硕
联系电话:0371 - 65974111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艾栋
联系电话: 0371 - 65995172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 孟晓乾
联系电话:0371 - 8656162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四)校内咨询
联系人:李沙沙
咨询电话:0391-3987249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4日
附件:
1.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指南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
4.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
5.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
6.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XX学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_T13745-2009)
- 附件【附件1: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 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2017.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_T13745-2009).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