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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6:12 来源:
河南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16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4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6 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内容
   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党文〔2014 53号 文件),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查的原则,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综合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二、考核有关规定
1.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援疆 干部、挂职锻炼人员由挂职所在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当地干部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抄送我省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所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2.人事代理、借调人员、2016 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3.凡脱产攻读学位或其他在外人员必须返回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填写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员凡不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不得晋升工资。
4.非单位派出,时间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暂不考核,待回国后一并考核;病休(超全年工作日一半)、已报脱岗人员和上半年离退休人员不再参加考核。
5.管理、工勤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技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2016 年度各单位考核优秀指标分配继续与本年度各单位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各单位目标与绩效考核结果尚未确定前,各单位优秀指标暂按参加考核人数(不包括人事代理和借调人员)的14.5%进行预分配(附件),待学校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再做相应调整。人事代理和借调人员的考核,各单位可按照在编人员同等比例评优,优秀名额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
各单位评选出来的优秀人员,按照票数多少进行排序,同时确定1-2名优秀候选人,以备单位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为优秀时,补充优秀名额。
   四、时间安排
1.2016 12月30 日,下发考核通知,安排考核事宜;
2.2017 1 3 日至4 日,各单位上报本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3-7人,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和本单位考核方案(包含时间、组织程序和公示等);
3.2017 1 5 —2017 2 17 日各单位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4.2017 2 18 日至19 日上报考核结果。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需报送的材料有2016 年考评情况报告表(一)(上报纸质材料)、2016 年考评情况报告表(二)(只上报电子版,发至 renczx@hpu.edu.cn)、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优秀人员业绩统计表。各类表格在人事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须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年度考核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任职年限、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必须增加考核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各单位年度考核的等次结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2.因考核材料为永久性档案存放材料,各类考核表格内容,要求统一使用黑色签字水笔填写或者打印,不得自行添加附页,本人签名必须手写。
3.为加大监督力度,学校年度考核委员会设立监督电话。
    纪委监察处: 3987044
    人事处:     3987132   3987134
4.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咨询。
     联 人:乔俊凤       联系电话:0391-3987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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