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从教荣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教职工从教荣誉表彰办法》(校字〔2014〕2号)文件精神,现对从教满30年(1994年2月及之前)和从教满40年(1984年2月及之前)的教职工进行申报统计,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力行楼302室)。
联 系 人:王俊峰 许兴堂
联系电话:3987136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教职工从教荣誉表彰办法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