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0-31 | 次数: |
评建〔2023〕5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督办方案如下:
一、责任分工
学校组织评建督办检查组对各学院、相关单位的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各单位在督办检查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相关工作。
1. 评建督办检查一组:负责督促检查“办学方向与定位”工作组、“教师队伍”工作组、“学生发展”工作组、“教学成效”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等工作推进情况,校办、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发规处、招生就业处等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组 长:秦建辉
成 员:赵世芳 梁 勋
电 话:3987035
2. 评建督办检查二组:负责督促检查“培养过程”工作组、“教学资源与利用”工作组、“质量保障”工作组、“基本状态数据”工作组、“示范案例”工作组、“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组等工作推进情况,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图书馆、信管中心等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组 长:戎 涛
成 员:孙超伦 杨旭辉
电 话:3987005
3. 评建督办检查三组:负责督促检查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土木学院、计算机学院、数信学院、建艺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学院、医学院、软件学院等学院评建工作开展情况。
组 长:史红斌
成 员:黄 峰 梁心愿
电 话:3987053
4. 评建督办检查四组: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学院、能源学院、资环学院、测绘学院、工商学院、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电学院、化工学院、外语学院、应急学院、音乐学院等学院评建工作开展情况。
组 长:尚 敏
成 员:李从强 闪 硕
电 话:3986008
二、工作机制
1.党办、校办会同评建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月初下发工作任务提醒通知单;若未下发通知单,督办工作组则按照《通知》中的评建工作任务分解情况进行督办。
2.各评建督办检查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并根据本月工作任务督办通知单及评建任务要求,于规定完成时间节点后5日内汇总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3.党办、校办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各评建督办检查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深入实地检查工作进展,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党办、校办(党办联系人:梁勋,电话:3987035,邮箱:dangban@hpu.edu.cn;校办联系人:杨旭辉,电话:3987005,邮箱:duban@hpu.edu.cn)。
5.根据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督办工作组适时印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有力推动各项评建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附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工(详见《关于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