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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12-2013 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秘〔2013〕3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河南理工大学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南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河南理工大学行政楼106室;邮编:454003;联系电话:0391-3987004。

一、基本情况

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实现广大师生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建和谐校园的需要;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全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密切师生关系,维护学校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012-2013 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河南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豫高发〔2009〕27号)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民主管理”的原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重视制度落实执行,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负责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其他副校长为副主任,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基建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信息公开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基本职责和工作分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以学校行政为主体,各学院、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实施,工会、教代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此外,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在信息公开委员会下设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2012-2013学年度,我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8人,其中专职人员 3 人,各二级单位兼职人员65人,有力推动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全长效机制

学校坚持从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入手,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学校先后制(修)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校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河南理工大学决策执行工作规则》、《学院工作规程》、《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校务公开指南》、《校务公开目录》和《重要信息月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并向全校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学校还将党务、政务公开纳入学校学院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了党务、校务信息公开与学校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效明显,初步建立起了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经常性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重视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重点推进学校重大政策或制度的制定、干部任用、人事任免、职称评审、招生工作、财务管理、评优评先、科研管理、基建、设备采购、评先评优、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干部选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通过校园网主页、校务公开网、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各二级单位网等网络平台等载体,基本实现了上述信息的公开。教务处、招办、研究生处对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科研部门整合资源,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及个人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方便教职工查阅和监督。财务处根据师生需求开发新的财务信息系统,对按规定需公示的财务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学校所有招标采购信息需求及安排均在河南理工大学招标公告中提前发布。职称评审、出国、学生评先评优和党员发展等都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同时,在制定《河南理工大学章程》、《河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过程中,将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召开与青年教师、学生、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人士的座谈会,向包括教代会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等在内的广大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做好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进一步完善充实校园网主页和校务公开网,及时全面公布各类信息;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更新了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信息查询系统、教务信息查询系统,财务处、就业服务中心还借助高校通等手机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将公务卡使用等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制成流程图或服务指南,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方便师生查询;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并审议学校章程草案,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进言献策,充分行使了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和审议权,同时坚持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围绕改善附属小学办学条件问题30余名教代会代表到附属小学巡视并座谈,会议意见逐一研究落实;此外,学校还通过专题工作会议、座谈会、校务公开栏、布告栏、校报、宣传片、工作通讯等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初步形成了全面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集中公开与经常性公开相结合,学校公开与二级单位部门公开相结合,网络公开与线下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2013年1月,学校被授予第三批“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2012年10月省高校纪工委“三重一大”和“校务公开”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以多样化的载体形式、丰富的公开内容和完善的信息公开设施受到河南省高校纪工委检查组一致好评,2013年7月,学校成功承办全省高校“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并作典型发言。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校务公开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各二级单位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年鉴、文件、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材料。

(3)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简介片等信息载体。

(4)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教代会、干部教师例会、与青年教师及学生的座谈会等会议形式。

(5)其他方式。

2012-2013学年度,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党委常委会16次、校长办公会17次,校、处级领导干部与师生座谈776次。学年度内,印发校行政文件500余份,校党群文件近300份,《河南理工大学报》24期,《河南理工大学工作动态》及《河南理工大学信息》27期,《河南理工大学校友通讯》2期,《离退休工作简报》4期,《河南理工大学后勤工作动态》10期,播出校园广播近400场(次),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300余条,公开橱窗30余次。

2.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内容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学校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公开信息5000余条,学校校务(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5万余人次,主动公开信息1496条。其中,制度规范类信息6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61%;教学科研类信息7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75%;干部人事类信息6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14%;财务资产类信息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27%;基建类信息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3%;后勤服务类信息10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95%;国际交流合作类信息1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00%;学生工作类信息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27%;结果公示类信息1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94%;校园公告类信息367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3.53%;招标公告类信息4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01%;向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学校董事单位、校友会单位公开各类信息100余条。

我校采取多样形式,加大在相关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师生员工最为关注的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行为规范合规。不断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严格执行“六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和语音咨询服务电话为主要平台,发布招生信息、公布录取结果等,为考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各省市招生专业目录、网络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河南省阳光高考平台、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国教育科研网等)、报纸(大河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上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包含高水平运动员、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艺术类)在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开。招生咨询方式和渠道、监督电话随招生章程一并公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学校未发现违规招生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关于违规招生的举报材料。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教育收费的规定,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我校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收费工程,将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招生简章、校务公开栏、财务处网站向学生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了未经公示、公开,不得收费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收费,不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对所有资金实行严格的校内预算管理,由财务处统一进行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存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事项。学校年度预算、决算,部门经费核拨及相关责任人通过办公自动化和校务公开网公开,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获得师生较高评价。

3.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4.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调整校务公开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校办〔2010〕5号)明确规定学校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在校务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校长信箱、申请公开表(个人)申请公开表(组织)等信息申请途径和相关文件。2012-2013 学年,学校共收到包括校长信箱等在内的申请公开事项(信息)439项。每一项申请公开事项(信息)都有相关领导批示、有承办单位落实情况汇报、由党办、校办督办反馈,得到了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三)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工作,并设有监督电话。2012-2013 学年度,学校纪委监察室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完善。

第一,需要全校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个别部门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第二,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目前校院两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进展不平衡现象,学校虽然建立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体制机制,但长效机制建设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完善,以从根本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凝炼特色。信息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继续拓展,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结合,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河南理工大学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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