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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能源学院、政法学院、外语学院党委,公共管理系党总支: 《干部任免请示》收悉,经校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12月19日会议研究,同意: 支光辉同志任能源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 邢秋成同志任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人文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志明同志任政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免去其人文政法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职务; 王哲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外国语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霍洪涛同志任外国语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外国语系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江同志任公共管理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刘文军同志人文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以批复,请相关单位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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