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张波 | 时间: 2015-01-15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填写过程中,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不符合规定及超项人员,将填写不进去。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及时登录关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目前系统还未打开各类申请书在线填写功能),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1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科技处申请开户。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向学院提交一式两份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机关科研人员将申请书交至学科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报送科技处。
二、经费预算说明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申请资助经费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费)×20%,总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例如:预申请资助强度约为80万的面上项目,且包含5万元的设备费举例说明。因2015年度申请书还未发布,下表模板仅供参考:
科目 | 预算经费(万元) | 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 |
一、直接费用 | 68.80 | 直接费用=“1”+“2”+…+“11” |
1、设备费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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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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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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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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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 |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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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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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合作交流费 |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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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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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务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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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家咨询费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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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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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12.76 | 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费) ×20%=(68.8-5.0)×20%=12.76 |
合 计 | 81.56 | 间接费用、合计总经费会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必填写 |
再如:同样申报资助强度为约为80万的面上项目,但不包含设备费。因2015年度申请书还未发布,下表模板仅供参考:
科目 | 预算经费(万元) | 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 |
一、直接费用 | 67.60 | 直接费用=“1”+“2”+…+“11” |
1、设备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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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费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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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试化验加工费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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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燃料动力费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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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差旅费 |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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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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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合作交流费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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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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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务费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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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家咨询费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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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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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13.52 | 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费)×20%=(67.6-0.0)×20%=13.52 |
合 计 | 81.12 | 间接费用、合计总经费会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必填写 |
三、学校安排
各学院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建议胶装),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基金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
2.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不超过二个),须加盖合作单位(必须是一级法人单位)公章,应提前准备,以免耽误材料的报送。
3.重要时间节点
3月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及审查明细表
3月8日-10日: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审查
3月11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最终版纸质申请书
鉴于2015年所有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务请各学院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四、联系方式及相关网址
1.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电话:3987249 联系人:侯占伟 张 波
2.邮箱:jhk@hpu.edu.cn
3.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4.基金管理ISIS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附件:1.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申请人承诺书
3.学院汇总表
4.经费预算填报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