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2026-03-31 | 次数: |
近年来,随着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持续深化,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不断扩大,科研创新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但科研经费套取、违规使用等问题仍屡禁不止,个别科研人员漠视纪律规矩、触碰红线底线,不仅造成公共资金浪费,更破坏了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必须严肃查处、强化警示。
为进一步筑牢科研人员纪律防线,深化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成效,切实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坚守学术诚信、恪守纪律规矩,我们整理了网上公开发布的3起科研经费违规典型案例,现予以通报,望全体师生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案例一:大连某高校迟某某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方式套取科研经费案
处理结果: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调查核实,迟某某在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期间,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后再回收的方式套取项目经费,情节较重,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程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撤销其相关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其5年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参与申请资格,并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案件回顾:迟某某利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职务便利,以发放学生劳务费为幌子,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发放给学生后,要求学生将所发费用全额或部分退回,变相套取科研经费,违规侵占公共科研资金,其行为违背科研诚信准则,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纪律,造成不良示范影响。
案例警示:科研劳务费发放必须真实合规,严禁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关系、虚构人员名单、变相回收等方式虚报冒领,坚决杜绝借学生、亲友名义套取劳务费、侵占科研经费的行为。
案例二:北京某医院李某、王某与供应商串通虚构交易套取科研经费案
审判结果:李某、王某、王某月三人合谋套取科研经费,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相关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件回顾:北京某医院课题负责人李某、课题成员王某,为违规侵占课题经费,合谋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与课题合作的试剂、耗材供应商某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王某月相互串通,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通过该公司账户套取课题经费。经查实,三人共同套取科研经费共计75.76231万元,严重侵犯国家财产权益,破坏科研经费管理秩序。
案例警示:科研经费支出必须真实有据,严禁与供应商串通虚构交易、虚列试剂耗材采购、测试化验等支出,严禁通过虚开发票、抬高价格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坚守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底线。
案例三:湖北省武汉市某研究院答某虚构差旅套取科研经费案
处理结果:答某因违规套取科研差旅经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额退赔违规报销费用;该研究院时任相关负责人因监管不力,被追究领导责任。
案件回顾:湖北省武汉市某研究院研究人员答某,借科研实地调研之名,擅自携带家属前往镇江、南京、济南、青岛等地游玩,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科研调研工作。返程后,其编造虚假调研行程、伪造简短调研报告,附在差旅报销单后企图蒙混过关,违规套取科研差旅经费,其行为漠视纪律规矩,损害科研工作严肃性。
案例警示:科研差旅经费应用于真实科研调研活动,严禁借调研之名行个人旅游之实,严禁通过虚增差旅天数、编造调研内容、虚报住宿标准等方式套取经费,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防经费使用“跑冒滴漏”。
上述案例深刻揭示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也彰显了严肃查处科研经费违规行为、维护科研生态的坚定决心。在此,我们向全体科研人员郑重倡议:
恪守诚信底线,坚守科研初心,自觉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道德内化为行动自觉;
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国家及机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合规有序;
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抵制各类套取、侵占科研经费的违规违纪行为;
共建优良生态,自觉维护科研工作的纯洁性和公信力,以合规用款、诚信科研推动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所有引用案例均来源于公开发布的政务通报及权威媒体报道,目的是通过真实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体科研工作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共同守护科研经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