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公告
陈卓(身份证号410802197407222532):
因你长期旷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河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校于2026年5月25日解除了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
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