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7 | 次数: |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及设立若干复试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
组长:魏建平、刘文军
成员:杨明、李静、潘荣锟、李波
2.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度制定及具体工作的开展。
组长:王燕
成员:沈玲、李东会、段振伟
3.学院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组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少于5人,组长由教授担任,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并配备1名复试助理。复试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全过程对考生的考核、选拔。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工学(或资源与环境类别)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英语最低分37,政治最低分37,数学最低分56,专业课最低分56,总分最低273。
2.各专业招生指标数。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为180人(含推免生计划),其中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58人,全日制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专业122人。另外,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3.复试方式。我院组织线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根据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待录取结果为准。
四、复试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学院制定复试工作细则,经批准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科成绩及总成绩、享受政策加分)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并由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3.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除了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期间有效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6)享受2024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库校验系统提示有“学籍学历、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按照研招办转发给学院的提示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报到时按顺序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退回考生本人。原件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报考及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5.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待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定。
6.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体检。待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及资格审查:3月28日(8:00-12:00,14:00-17:00),地点:安全学院一楼大厅。
(2)面试:3月29日全天(8:00开始)。地点:请报到时查阅。
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安排见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取消非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课笔试,专业水平测试在面试环节中考查。
1.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测试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评判,合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复试小组专家分别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进行评价,超过2/3以上专家认为合格的,考核结果方可认定合格。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为面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相应科目独立打分的平均值。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含英语水平测试时间),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占面试成绩25%)和创新能力(占面试成绩25%)。具体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其中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还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等。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矿井通风学》、《安全管理学》两门专业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任一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待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待录取的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待录取时将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及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排序。
3.待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待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卫生要求
1.复试房间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准备充足的医用物品(口罩、消毒液等),相关设备提前进行消毒。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相对固定,成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九、监督与复议
1.安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7440;
监督举报邮箱:yanwang@hpu.edu.cn。
2.实行复议制度。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239。
十、附则
1.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将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屏。
2.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将对考生在报考或复试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和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以后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本复试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