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自科类)申报及往年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供稿: 张宝庆 | 时间: 2020-11-03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自科类)的申报工作及往年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青年创新探索性基金;2. 人才类培育基金(“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 3.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国家级、省级);4.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基金。
二、申报条件
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结项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自然科学类)负责人填写《结项报告》(见附件5)并附结项实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办理结项手续,并发送《结项报告》电子版。尚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填报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6)。对于不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科技处将停拨相关课题研究经费。
四、注意事项
1.各类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机关及教辅单位人员通过业务归口学院报送。
2.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与学院申报汇总表报送科技处(学院盖章),并发送电子版(个人申请书命名方式如“青年创新探索性基金-张三-XX学院”),学院打包材料命名方式如“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XX学院”)。
3.各类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20年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张宝庆, 3987244,jjbgs@hpu.edu.cn.
科技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