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供稿: 王永军 | 时间: 2019-11-25 | 次数: |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及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加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家科技专家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决定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经遴选后报国家奖励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由国家奖励办统一组织入库,各单位无需推荐。
2.各学院请严格按照上述基本条件进行推荐。前期遴选的煤炭行业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11.22发布的通知)可重复报送此次汇总表。
3.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备注:已入库专家曾登录过国家科学技术奖专家平台,并完善过个人信息)。不接受专家个人自荐。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11月29日下午6:00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1,Excel版)发送电子邮件cgk@h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军 陈旭;联系电话:3986253;电子邮箱:cgk@hp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