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河南省科技项目财政年度报告的通知
供稿: 王永军 | 时间: 2018-06-04 | 次数: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服务的通知(豫财科〔2018〕45号)文件精神,请附件1中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南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账号为原来申报项目经费时系统账号),选择“预算管理——》年度报告管理”进行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
对于已经取得验收结项证书的项目,在“财务验收管理”里面填报,把结项证书扫描上传,另外填报项目经费结余情况,然后提交。对于未结项验收的项目,可填报的年度(能选择的)经费使用情况都要分年度填报。
科技项目财政年度报告应以项目经费调拨账号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填报,不得弄虚作假,每个项目的财政年度报告是后期科研财政审计的依据。财政年度报告填报截止期限为6月8号24点前,请相关人员安排好时间认真填报。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人:王永军,联系电话:3987249。
附件1:需完善财政2017年度报告的河南省科技项目清单.xls
科技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