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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供稿: 张波 时间: 2016-08-22 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和网络经济大省建设,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功能性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近三年内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格式见附件。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1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书籍式装订后报送科技处审核盖章,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一号综合楼324)。

联 系人:王永军 张波 3987249 电子信箱:jhk@hpu.edu.cn

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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