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王永军 | 时间: 2016-10-08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学校2017年度校内基金(自然科学类)的申报、结项等工作从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2017年度校内基金项目共有三类:引进人才基金(自然科学类)、博士基金(自然科学类)、青年基金(自然科学类)。
申报者应根据申请的类别,选用相应类别的申请书。
申请书中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校内基金项目资格3年。
2.选题应注重特色和特长,具有前瞻性,瞄准更高级别项目立项。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杜绝重复立项。
3.青年基金的申报者及参与者均不得超过35岁(2017年1月1日前)。每人参与项目(含主持)不得超过2项,超项申请无效。
4.关于各类基金的具体说明,请参阅最新的有关管理文件。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关于校内基金项目的说明》(附件1)。
二、项目结项
按照计划进度结项的,请提交《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相关成果原件(须表明受校内基金资助)及复印件。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校内基金项目结项时,参与人员及其排序要与申请书一致,否则不予结题。
不能按计划进度结项的,请提交《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见本通知附件2)。
三、年度进展报告
2012年度及以前已经获得引进人才基金(自然科学类)、博士基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的负责人请向科技处提交《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青年基金(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研究计划超过一年的,应向科技处提交《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四、博士基金评审和拨款
1、根据体制改革要求,2014年度及以后的博士基金项目由各有关学院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和组织评审,学院于2016年11月15日前向科技处报送通过评审的博士基金项目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由科技处统一编制全校博士基金项目编号。
2、因管理体制改革,2012年及以前立项的博士基金(自然科学类)项目仍由科技处负责拨款,其《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仍提交科技处。2013年度及以后立项的博士基金项目由各有关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有关博士基金立项文件负责拨款;其《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由有关学院审查、留存,并据此拨款。没有报送《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或经审核经费使用不合理的,暂缓拨付下年度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额度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一般为四年。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评审工作,根据学校博士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做好评审记录工作,做好项目申请书、年度进展报告、结项材料的建档、拨款记录等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科技处将对有关工作进行检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结项等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送。机关科技人员的材料由业务归口学院报送。
2.各类校内基金项目申请书等(包括申报等事项的有关说明、汇总表)的电子模板均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 /校内基金-各种表格模板”专栏)。请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等的电子稿(.doc类型)和单位《汇总表》发到本通知联系人邮箱。
3.受理各类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朴 地址:1#综合楼323室
联系电话:3987255 邮箱:130694910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