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供稿: 张波 | 时间: 2016-03-17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的全面合作,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院士高端智力对我省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带动作用,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一定数量的研发队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含1名)及其团队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并有2项以上实质性的科技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院士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化研发活动,并与院士签有明确合作周期的协议。
(四)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材料要求
有意申报的单位,请认真填写《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见附件),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胶装(勿用塑料封面和各种夹子)。上报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科技厅常年受理,定期认定。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力行楼324)。
联系人:侯占伟 张波 ,电话:3987249 邮箱:jhk@hpu.edu.cn
科技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