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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供稿: kjc 时间: 2011-11-04 次数:

关于河南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我校科技成果的质量,确保成果鉴定顺利通过,对我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程序做如下规定:

1.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拟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成果完成人根据成果类别(应用技术成果、应用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及相应要求准备技术资料,填写鉴定申请表、起草鉴定证书。按学科提交学院初审。

2.学院技术性审查主要内容: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等规定的任务;技术资料内容是否正确、翔实;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审查后应明确给出成果是否达到鉴定要求的意见。(初审样表附后)

3.成果完成人将初审表、鉴定申请表、技术资料等报送科技处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不得未经审核擅自报送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科技处和成果完成人做好鉴定会的相关工作。

科技处

2011年9月22日

河南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初审表

成果名称

任务来源

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人

成果类别

□应用技术成果 □应用研究成果(论著、论文)□软科学研究成果

学科分类

学科代码

评审意见

(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等规定的任务;技术资料内容是否正确、翔实;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审查后应明确给出成果是否达到科技成果鉴定要求,是否同意申请鉴定)

评审专家签名

(3~5人)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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