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kjc | 时间: 2012-03-02 | 次数: |
全校各有关单位:
2012年焦作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焦作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项目申报者按通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焦作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地址:焦作市岭南路66号,电话:3932673,邮箱:jzqb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推荐焦作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焦作推广应用的项目。
(注:材料盖章需到校综合楼324房间填写加盖“河南理工大学”公章的通知单)
科技处联系电话:3987249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市直各部门,驻焦单位,市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市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法
焦作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候选人和参评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以及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单位负责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年来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了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处于先进水平,引起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得到社会公认,对推动科技进步做出了特别重大贡献;获得过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焦作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等科技成果,为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2.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了技术跨越,支撑和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别巨大,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特别重大。
3.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活跃和工作在科技工作第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在科技界享有很高声望。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参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1年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
2.2011年取得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并已经实施应用的科技成果。
3.2011年取得行业准入证书(包括植物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新产品证书、原药和制剂农药登记证书、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新饲料添加剂证书以及高压电器、压力容器、劳保安全用品等生产许可证书等)的科技成果。
4.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杰出人才创新基金,并在2011年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
5.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基金),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在2011年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出版发行满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科技著作。
参加评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相关文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三)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同市外公民、组织合作研究、开发或引进科技成果,在我市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向我市公民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训人才,成效特别显著。
3.为促进我市与外地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材料
《焦作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一式二十份,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四、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
(一)《焦作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求重点阐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项目简介、主要科技创新、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第三方评价,除说明有关评价情况外,还要求提供与项目利益无关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和推广应用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技术检测报告、鉴定意见或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推广应用情况,除说明应用情况外,还要求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的旁证材料,经济效益情况要求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和项目完成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证明。
(二)《焦作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附件。附件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重要依据,完成单位要认真汇集,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如动植物品种、新药、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和标准,或涉及环保和劳动安全的项目等,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等)、推广应用证明等。提供的有关证明附件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附件内容不得超过40页。
(三)《焦作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求打印,每个参评项目必须报送推荐书正文2份和附件材料2份,推荐书正文须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要求其中1套材料必须是盖有红色印章的原件,另外1套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该份材料不盖单位公章,可以使用复印件。
(四)每个参评项目必须报送《焦作市2011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报奖项目一览表》(A4纸)40份,该表不盖单位公章,要求其中10份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五)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经审核后退回。
(六)每个参评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分别装在两个资料袋内,其中一个资料袋装完整推荐材料,另外一个资料袋装隐去全部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推荐材料。
五、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推荐材料
《焦作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推荐书》一式二十份,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六、其他要求和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本通知精神,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研究、精心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荐单位要提出每个推荐项目的推荐理由和等级。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全面填写推荐材料,否则作为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
(三)2012年度焦作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须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焦作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地址:焦作市岭南路66号,电话:3932673,邮箱:jzqb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四)本通知及《焦作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焦作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推荐书》、《焦作市2012年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一览表》、《应用证明》(格式)和《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著作类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可从焦作科技网(网址:http://www.jzkeji.gov.cn)下载中心下载。
下载链接:http://www.jzkeji.gov.cn/html/dlc/files_att/42.ht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