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kjc | 时间: 2011-11-02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校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水平,依据《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教科外〔2009〕107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以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紧紧围绕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内容,与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相衔接,与高校承担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相结合。
2.培育基地根据规划和布局,从开放运行两年以上的重点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
3.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高校重点实验室学科布局和区域布局,加强在高校优势领域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布局。
二、建设范围
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从博士学位授权高校遴选,一般应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者河南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从普通本科高校遴选,一般应是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含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从全省高校遴选,一般应是地市重点实验室或者学校重点实验室。同等层次的重点实验室不再重复建设。
三、建设条件
各高校推荐申报的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需符合上述规划布局,并满足《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具有良好的运行基础。原则上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者河南省重点实验室。
2.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原则上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应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实验室建设以来,连续投入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比较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或部省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实验室近3年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5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资助强度5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科研项目总经费1000万元以上,或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年。
5.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群体,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术气氛浓厚。
6.学校提供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具有良好的运行基础。原则上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含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
2.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原则上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原则上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实验室建设以来,连续投入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经费不少于6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比较明显特色。具备承担国家或部省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实验室近3年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资助强度5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科研项目总经费600万元以上,或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6万元/年。
5.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国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群体,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术气氛浓厚。
6.学校提供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三)河南省重点建设实验室培育基地:
1.具有良好的运行基础。原则上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地市或者学校重点实验室。
2.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原则上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原则上为省级重点学科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3.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科研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实验室建设以来,连续投入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的经费不少于4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符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的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属省内领先水平,具有比较明显特色。具备承担省部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实验室近3年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资助强度5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科研项目总经费200万元以上,或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4万元/年。
5.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群体,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稳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术气氛浓厚。
6.学校提供实验室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30万元,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申报限额及方式
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我校限推荐1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我校限推荐1项,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我校限申报2项。
按照《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2011版)和《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名单》。
《申请报告》(Word 2003兼容格式,A4纸双面打印,不超过100个页码)、《申请名单》(Excel 2003兼容格式)各一式一份于2011年11月18日12:00前报送科技处324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恕不受理。
11月19日-21日视申报情况进行校内推选,请申报者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联系人:侯占伟 电话:3987249
电子信箱:kjc@hpu.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1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