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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供稿: kjc 时间: 2009-02-14 次数:

各博士学科点单位:

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各博士学科点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凡在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

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二、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9年起博士点基金对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

1、实施范围: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69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6年1月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四、由于教育部对博士点基金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每个博士点单位推荐博士点基金和新教师基金各一项参加校内评审,于36提交纸质申请书和项目简介各一份,评审通过的项目按下属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1、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博士生导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09年版)》,新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09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2009年版)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2009年版)》和《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2009年版)》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于2009年2月12日开始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研基金”栏目中相关文件下载(www.cutech.edu.cn)。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中的 “学科代码”时,请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填写。方法: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

3、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博士点基金课题和新教师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08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4、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5、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6、2009年度申报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

7、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者须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可到财务处直接办理转账手续)。

8、2009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7日,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综合楼324房间) 联系电话3987249

200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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