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kjc | 时间: 2009-01-12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已于将在12月中旬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9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此项目指南见本通知附件。
(二) 本次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四)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同时对照项目指南及自己的申请书,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该明细表见本通知附件)逐项认真审核。
(五)2009年申请代码又进行了部分调整,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9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七) 各院(系)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严格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校科研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申请材料应通过院(系)统一申报,校科研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校内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
2. 各单位在报送申请材料时,须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上签字盖章(见本通知附件)。
3.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材料,不可延误。
项目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3月9日
附件2:2009年版申请书.rar
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3987249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