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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供稿: kjc 时间: 2008-04-11 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煤炭工业"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有目的的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煤炭行业科技项目,更好地指导煤炭行业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保障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迫切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煤炭产业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安全、高效、洁净和可持续发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编制了《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程序 1、各单位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煤炭工业"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及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下发各有关部门单位,以便更好地指导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2、《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项目由申报单位组织完成,项目经费由申请人自筹解决。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根据项目技术水平和实施效果,提出鉴定申请,提供鉴定资料,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酌情推荐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煤炭工业"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煤炭资源高精度快速勘探技术、煤矿高效集约化生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技术、煤炭洁净加工利用与转化技术、矿区环境保护保护技术等五大方向,结合煤矿重大装备国产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型矿井建设以及本单位产业发展急需解决关键技术进行申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已经立项的项目、企业横向科技合作项目、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均可以列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于2008年4月23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E-mail电子版材料至majh@hpu.edu.cn。 联系人:马建宏 联系电话:3987249 附件1、《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0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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