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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供稿: kjc 时间: 2008-02-24 次数: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与参与人员基本要求

1、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5、作为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条件

1、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

2、重点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项目负责人必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的社科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青年项目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都不得超过39周岁;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课题设计论证

主要包括选题、学科分类、成果形式、经费申请和概算、研究时限、填报信息真实性要求、《活页》论证等七个部分

1、经费申请和概算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5万元,一般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10万元,青年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为8万元。

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

申请者务必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填报《申请书》第五部分“四、经费概算”。

2、研究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立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项目申请可以2008年7月1日为项目的开始时间计算研究期间。

基础研究一般为2—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要在1—2年内完成,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

3、填报信息真实性要求

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关于《活页》

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因此,项目申请要高度重视《活页》的填报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其一,《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单位和课题组人员信息;其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字数不得超过4千字。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上报正式材料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复印一式7份(不要根据申请书封面上的原始要求只交5份,科技处和省规划办要留存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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