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基金项目结项督查的通知
供稿: kjc | 时间: 2008-03-21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校内基金的管理,凡是在2007年年底之前应结项而未结项的校内基金资助项目(青年基金、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向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河南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如实提交延期申请报告;逾期不能结项且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的,在上报学校后,根据校内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取消资助项目并追回资助经费。
对于已经到期尚未结项的博士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对于在研博士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将年度进展报告递交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否则,将根据博士基金管理办法,暂缓拨付项目经费。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08年4月10日,
联系人:王朴(综合楼310房间);联系电话:3987255。
科技处
200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