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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5-03-18 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317/5646.html),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自行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阅通知内容,组织科研人员针对项目申报指南方向,整合合作资源,积极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流程、申请资格、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同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可靠,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政府间专项项目主要国外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在国外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且非中方机构的分支机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应遵守我国参加或与合作方政府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或数据保护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

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四、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253208002025581600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上述受理时间截止前4天,完成项目线上填报,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省科技厅将按申报流程要求,统一进行审核推荐。

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0391-3987249

邮 箱:jhk@hpu.edu.cn

科技处

2025318


附件:

1. 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奥政府间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3.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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