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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职责
时间: 2018-04-13 次数: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普通高招、成人高招)工作和全日制各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负责拟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学校年度本专科分类型(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校本专科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

三、负责拟定、报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及宣传材料,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录取工作,受权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五、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新生录取信息(名册)的整理、统计上报及新生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本专科新生复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宣传、教育、咨询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建设以及双向选择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学院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

九、负责学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及就业调查工作;负责做好校友信使工作。

十、负责学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做好学校“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研室”的规划建设、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相关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以及众创空间的规划、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

十二、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学院学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