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时间: 2022-01-17 | 次数: |
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 严格按制度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巨毒化学药品试剂)。
2. 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3.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储存的易燃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静电等,对字迹不清的标签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3、科研人员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检查核对,并现场由保管员和科研人员签字确认。
4. 保险柜内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定期检查,认真核对数量与质量,做好数据统计,达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第一。
5. 保管员和科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根据需要量领取,不得超过使用最大数量。
6、相关人员定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和相关防护知识以及管理规定。
7、做好资料整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