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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河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校字〔200711号)

一、坚定信念。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

二、依法执教。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执教。

三、教书育人。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思想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不在课堂上发泄私愤或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弘扬大爱精神,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勇于创新和健康成长。积极培育勤勉求是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敬业奉献。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热爱学校,安心从教;弘扬明德任责校训和好学力行校风,践行严慈、严谨、严格教风,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精心施教,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讨、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益活动。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乐于奉献。

五、心理健康。正确对待和评价自己,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言行。正确处理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品性修养和学习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心理健康。

六、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切实履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工作负责,求真务实;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从教;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品德高尚,以身垂范,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七、团结协作。主动维护集体利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努力培养相互支持配合、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团队精神。

八、求是创新。追求真理,崇尚学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尊重他人劳动,严守学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