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术委员会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教授治学、学术自主原则,强化专家教授在学校学术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全面总结2016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安排2017年的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提交材料
(1)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应包含下列内容:本单位贯彻落实《河南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校字〔2014〕7号)、《河南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校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行使职能情况;本单位学风建设(包括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对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工作计划
请列出2017年度拟完成的工作。
(3)活动记录
请提交本单位“2016年度学术委员会活动记录”的复印件。
2.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上述三项材料:电子版发至xswmsc@hpu.edu.cn邮箱,纸质版1份盖章后交一号综合楼323室。
联系人:王朴 电话:3987255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