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kjc | 时间: 2013-07-03 | 次数: |
校属各单位:
2013年度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开始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人要求:必须是非北京和上海地区单位的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理论物理专款项目除外);作为负责人最多2次承担该类型的项目(含原“东西部合作项目”)。
2、申请项目应有本单位2~3位职工(含项目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研究组,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水平高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申请人不能选攻读研究生时的导师作为项目的指导学者。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
3、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理论物理学所属领域,“指导学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并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主要参加者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指导学者”及其所在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表)附在申请书后。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
4、在申请项目时,应考虑本单位理论物理研究、学科设置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的需要,安排实质性的合作研修,给年青人更多的机会。
5、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约20万元/项。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
6、由本单位科研处按正常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程序,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北京8610信箱,邮编100085);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n系统逐项确认。批准项目的资助经费拨款到申请者所在单位。
7、“合作研修项目”或“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二选一申请,即同年不能同时申报两份申请。
8、请于2013年9月1日(上午8:30-11:30)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交科技处324房间,纸质申请书必须与在线提交电子文档版本号一致。
9、请准备申报该项目的老师于7月10前将【姓名、电子邮箱(登录账号)、职称、所在院系】信息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7月11日提交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在ISIS系统中注册登录信息,登录账号等信息系统将发至申请人邮箱,请申报项目的老师7月12日后注意查看自己的邮箱。
联系人:侯占伟,司纪凯
联系电话:0391-3987249
具体事项可登录http://www.nsfc.gov.cn。
科技处
201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