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供稿: kjc | 时间: 2010-10-22 |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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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0]334号),教育部启动了2011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申请者必须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主持项目研究。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请使用最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进行申报。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2万元/项,省教育厅和学校按1:2:2的比例配套,经费共10万元/项。
三、申报方法
教育部采取限额申报的形式,我校限报1项。请申请者于2010年10月27日12:00前将一份申请书和一份个人及项目简介交到综合楼324房间,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1项。
联系 人:侯 占 伟
联系电话:3987249
科学技术处
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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