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14 | 次数: |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为建设专业过硬、诚信可靠、规模适度的优质评审专家队伍,服务好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评审工作,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熟悉本领域的科学技术进展,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客观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可放宽至75周岁(195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行业领域
本次征集的专家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自然灾 害、安全生产、其他等4个领域,其中应急救援主要包含洪涝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 矿山、交通、综合救援(消防)等9个方向;自然灾害主要包含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火灾、灾害评估等7个方向;安全生产主要包含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民 爆物品、工贸、综合交通、建设工程、城镇燃气、电力、特种 设备等11个方向;其他主要包含科技、检测检验、医疗、信息化、应急装备、舆情宣传等6个方向。
三、推荐工作流程
1、我校推荐专家总数不超过10名。退休人员不占学校推荐名额。各学院限推荐3名专家,专家较为集中的专业,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2、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评审专家登记表》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至成果科。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3986253
电子邮箱:cgk@hp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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