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意见
(2008年9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离退休工作,充分发挥我校离退休职工在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校离退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意义
1.长期以来,我校广大离退休职工在不同阶段、不同岗位上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是学校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弘扬大爱精神,高度重视离退休工作,努力做到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加强新时期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中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老同志的爱心与责任,落实离退休职工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职工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3.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职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广大离退休职工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弘扬大爱精神,关心照顾好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要坚持和完善离退休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各项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定期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足额下拨离退休工作各项经费,保证离退休职工活动正常开展;定期走访慰问离退休职工。使广大离退休职工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我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校的又好又快发展再做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建设
5.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从离退休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离退休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职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6.加强和改进离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职工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职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发挥离退休职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大学大爱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8.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培养、学生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继续做好特聘组织员、教学督导员的选拔聘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为离退休的特聘组织员、教学督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9.坚持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校、院(部门)两级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离退休职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及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学校离退休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检查各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10.党委老干部工作处和离退休工作处分别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离退休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协同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全校性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职工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为提高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安度晚年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指导协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
11.凡有离退休职工的单位均应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离退休工作,要将离退休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并指定专人,配合党委老干部工作处和离退休工作处认真做好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尊老敬老助老宣传教育,关心离退休职工的思想、生活和身体情况,并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1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其行政和工会关系仍在原单位,原单位撤并后,转入相应的新单位。
1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职工,其组织关系转入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要切实抓好离退休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建设。结合离退休党员的特点,认真组织好党组织生活。
14.离退休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由原单位与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共同负责,要注意了解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及时做好工作。
15.离退休工作处要加强离退休职工活动室管理,健全老年体协和各种老年文艺团体,满足不同层次离退休同志的需求,结合老同志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开展各项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离退休职工参观学习,丰富离退休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16.离退休工作处与原单位都要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关心孤寡、病弱老职工和长期住院医治的老同志,处理好突发事件,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
17.离退休职工逝世后,其后事处理以离退休工作处和原单位为主,校工会、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单位要大力配合。
六、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18.坚持各级领导联系离退休老同志制度。认真落实校党政领导联系厅级离退休干部制度,加强校党政领导与厅级离退休干部的联系,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校党政领导要主动关心分管单位和联系院(系)离退休职工及离退休工作。各院(系)领导负责联系本院(系)离退休的教职工,各部门领导负责联系本部门的离退休干部职工。
19.坚持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向离退休老同志定期通报情况制度。每年安排1~2次专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各职能部门和院(系)每年应安排1~2次集中向本单位离退休职工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20.坚持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制度。按规定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上级、学校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邀请离退休职工代表参加学校有关重要会议、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离退休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在涉及到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时,要提前听取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切实维护和保障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
21.随着我校离退休教职工队伍的不断扩大和进入“双高期”(高龄、高发病期)人员的增加,离退休工作的广度和难度在不断加大,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都要把离退休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离退休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筹考虑。各院(系)要成立“离退休职工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分管离退休工作。
22.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对离退休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在建立健全离退休工作机构和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实现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从事离退休工作的干部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践行大爱精神和“好学力行”校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热情、认真、周到、勤恳地为离退休职工服务,把我校的离退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和谐校园和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