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5-12 | 次数: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春季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2025年河南理工大学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两种招生类型进入复试的考生各自排队。
3. 2025年春季我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15人,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2人,复试比例按招生指标的125%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参加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1人时,进位为1人。
4.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复试。
5.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等。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
2.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的开展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信访与投诉等问题。
3.资格审核小组:由3人组成,负责审核考生资格材料和复试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声像资料。
4.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过程对考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不少于7人组成,小组另配备1名复试秘书。小组成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评判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提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工作程序
1.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根据学校报名条件和积分量化相关办法对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并进行积分量化,按复试比例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及顺序见附件1。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https://adge.hpu.edu.cn/zsgz2/bszs.htm)和我院(http://www6.hpu.edu.cn/safe/yjsjy/zsgz.htm)发布的相关通知,并及时与学院研工办联系(0391-3986288)。
2.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大约10分钟,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测评,过期不再补测,操作流程可参考《河南理工大学参加复试研究生心理测试流程》(网址:https://adge.hpu.edu.cn/cyxz.htm)
3. 报到和资格复审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网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407.htm),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资格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河南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专家推荐书,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5)各级学位、学历证书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考生按照从高到低、先学位后学历的顺序,将各级学位、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延长验证有效期至最长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排序,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齐材料);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证明本人科研业绩的材料;
(9)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须加盖证书颁发管理部门公章);
(10)考生自述(不少于1000字,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
(11)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论是否录取,原件审核后退还(红章件除外),其他所交材料(含红章件)一律不予退还。未按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审查发现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证明,否则将无法参加复试。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学院进行再次审核。招生学院留存考生复印件以备开学时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4. 复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及时汇总复试成绩。
5. 复试结果报送
学院复试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拟录取意见在招生系统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研招办复审。
6. 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7. 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招办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如下,请入围复试考生尽快实名加学院春季博士复试QQ群:818209925,(进群实名制),复试相关事宜将通过QQ群传达。
五、复试内容及程序要求
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40分钟。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面试考察考生内容及面试程序如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
(2)学术素养。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考核时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在该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和表现,重在考核能够体现考生培养潜质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3)研究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4)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
(2)科学研究及工程实践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应用工程技术理论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前沿和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培养潜能及素质等。考核时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该研究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和表现。
(3)研究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技术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给出上述四项考核内容的成绩(评价与测试结果得分按百分制设置),并提出拟录取人选。以上四项内容任何一项考核成绩中有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及档案审查结果综合评定,必要时我院将函调或派人外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考核程序
(1)个人英文脱稿自我介绍2-3分钟;
(2)个人情况PPT汇报。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成绩表、硕士论文核心内容简介、硕士期间主要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与预期目标等。
(3)英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专业素养综合考核。
4.其他
同等学力考生和国外学历无政治理论相关课程成绩考生均须加试,其中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国外学历无政治成绩考生只加试政治理论考试。加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科目以我校或招生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准(网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030/13877.htm(政治)、https://adge.hpu.edu.cn/info/1030/13871.htm(专业课)),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须加试考生在获得复试资格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我院提交加试书面申请,如考生本人未提出申请且未参加加试,造成未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拟录取与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依据,根据我院学科专业(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是面试考核四项考核成绩的平均值(各单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各单项考核成绩为去掉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票数超过1/3者不予录取。
3.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科研潜质(学术素养)、专业知识(研究内容)、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项指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4.每位导师当年每个招生类型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导师,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招生指标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的排序顺延递补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最迟须在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监督与复议
1.安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7885;
监督举报邮箱:xiayuli@hpu.edu.cn。
2.实行复议制度。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239。
八、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河南省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细则中的条款如与国家、省、校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3.本复试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 月9日
附件1: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1 |
马鸿雁 |
104605101000091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2 |
王龙航 |
104605101000086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3 |
王楠楠 |
104605101000088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4 |
司小昆 |
104605101000080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5 |
李俊楠 |
104605101000087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6 |
杨丽兵 |
104605101000084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7 |
吴文明 |
104605101000085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8 |
吴琪璇 |
104605101000083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9 |
邹乐强 |
104605101000079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0 |
荆国松 |
104605101000089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1 |
段征 |
104605101000090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2 |
唐耀才 |
104605101000082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3 |
廉宁宁 |
104605101000092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4 |
魏曼如 |
104605101000081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15 |
陈攀 |
104605101000094 |
085702 |
安全工程 |
16 |
赵康 |
104605101000093 |
085702 |
安全工程 |
17 |
曹延海 |
104605101000095 |
085702 |
安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