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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2-09-15 次数:

关于2022年下半年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

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部署,现将下半年评建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 审核评估定量指标初步填报、分析与整改工作

评建办对照教育部“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填报近三年的审核定量指标(含2022年度)情况,并与国家标准、国家常模数据和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对较差的定量指标提出整改措施,于107日前完成整改。

2. 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分析与上报工作

99日前,“基本状态数据”工作组对照“2022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吃透所有需要填报表格的内涵,并完成表格的任务分工。913日前,根据国家要求的填报时间确定学校数据填报时间节点,同时制订发布《河南理工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安排》。919日前,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会,启动2022年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工作。1021日前完成第一轮数据填报工作,1026日前完成数据分析与反馈工作,112日前相关单位对问题数据进行处理,117日前生成初步分析报告并报校领导审定,1111日前根据学校意见进行完善,1115日前正式提交全部填报数据。

3. 审核评估自查问题整改落实

各部门、各学院针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首次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本学期的整改计划,遵循能改尽改的原则进行整改。并于107日前提交至评建办备案(pjb@hpu.edu.cn)。

4. 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

分别由教务处、招就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

5. 自评报告撰写工作

校院两级自评报告撰写工作计划于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开始后同步启动。1130日前,学校各专项工作组和学院评建工作组要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本组自评报告的撰写和相关实证材料及目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措施。评建办常驻工作组于1215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的整理、核实与汇总工作,并提交给“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组。校级自评报告撰写指导见附件,各学院自评报告撰写指导参照执行。

6. 评建培训与宣传工作

教育部下半年将要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等文件。评建办将结合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积极邀请专家,举办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专题培训讲座。


附件:1.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基本要求

2.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导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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