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3-10 | 次数: |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
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部署,现将上半年评建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评报告再完善工作
校评建办常驻工作组要针对前期形成的学校《自评报告》,再次开展集体研讨,对《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索引提出问题和修改建议。(3月24日前)
校评建办的七个一级指标专项工作组开展组内研讨,结合常驻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本组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索引。(4月7日前)
校评建办举行学校《自评报告》汇报会,各一级指标专项工作组组长向与会专家详细地汇报本组的《自评报告》内容(4月21日前)。会后,各工作组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本组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及索引,并于4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校评建办(明德楼204)。
各学院在前期形成的学院《自评报告》基础上,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完善学院《自评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及索引,并于4月28日前将学院评建工作组组长签字后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索引提交至校评建办(明德楼204)。学院的支撑材料应分类归档保存(4月28日前),以便专家需要时查阅。
支撑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学资料、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索引(见附件)需附在《自评报告》后,并在报告的二级审核指标后面分别列出相关支撑材料索引,便于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时查阅。
二、教学档案的梳理、归档工作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关于做好课程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整改与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务工作通知〔2017〕28号)要求,对2020年9月以来的教学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做好归档工作。教务处实践科、教务科分别牵头组织建立详尽的毕业设计(论文)清单和试卷清单。同时,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教学档案的电子化预案,确保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4月28日前)
三、自评报告及教学档案专项检查
评建办、教务处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自评报告及教学档案进行专项检查(5月31日前)。本次专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学院,将在年底考核时酌情扣分。
四、专家线上听课条件建设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要根据学校整体教学任务、合班上课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审核评估专家线上听课条件建设,以满足专家线上听课实际需求。(6月30日前)
五、评建培训与宣传工作
评建办要结合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国内知名的审核评估专家开展培训、讲座等交流活动。(7月4日前)
附件:支撑材料索引(样例)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