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9-30 | 次数: |
关于定期报送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进展情况的
通知
各责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理工〔2022〕43号)和《关于2022年下半年河南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评建〔2022〕4号)安排,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现已启动。从本学期第七周开始,请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审核重点的各牵头单位每周填写“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反馈表”(附件1)电子稿,并于每周五之前发送到对应的一级指标专项工作组联络人邮箱(附件2)。7.3.1、7.3.2、7.4.1、7.4.2和7.4.3五个审核重点需报送给“质量保障”工作组。
附件:1.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反馈表(式样)
2.专项工作组联络人邮箱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