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2024年下半年延退和返聘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现就集中受理2024年下半年延退和返聘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专家延退
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到龄退休(含延退到期)的高级专家如需延退的,请按下列要求上报,逾期不报者,将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一)延退条件
申请延退的高级专家必须是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期内的第一负责人;
2.在规定研究期限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主持人;
3.在合同有效期内的重大横向项目负责人。重大横向项目是指自然科学类到账研发经费达到100万元、人文社科类到账研发经费达到50万元的(扣除合同明确约定的设备费、工程费、外协费)单个横向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
4.具有二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级人才或河南省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业绩条件符合上级要求;
5.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省政协常委和省政府参事等,尚未到届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延退年龄
符合条件并经审批同意延退的高级专家,每次延退时间为1年,延退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提供材料
1.个人延退申请(本人签名);
2.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高级专家延退申请信息审核表(见附件1);
4.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见附件2);
5.延退期间承担的主要工作实证材料(项目立项等材料,加盖业务部门公章);
6.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意见(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业技术人员返聘
(一)返聘条件
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2024年下半年拟退休人员)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并能胜任教师岗、实验技术岗工作要求的,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返聘。
(二)提供材料
返聘申请表(见附件3)。
三、办理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相关材料,纸质档交至力行楼302,电子档发送至lzk@hpu.edu.cn。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
3.联 系 人:韩萍 许兴堂
联系电话:3987136
四、特别说明
1.请各单位根据延退和返聘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延退和返聘计划,合理设置岗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要求。
2.延退人员延退期间按教师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并接受所在单位考核。
3.返聘人员返聘期间岗位和岗位职责以返聘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附件:1.高级专家延退申请信息审核表
2.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3.返聘申请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