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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2日 18:08 来源:


科  长:韩  萍

副科长:许兴堂


办公电话:0391-3987136
办公地点:力行楼302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人事和分配制度  改革方案;
2.
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和各种改革性补贴的管理与发核定;

3.负责教学学院薪酬二次分配的指导与监督;负责机关、教辅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

4.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奖的核定;
5.
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等手续办理;

6.负责职工收入证明及探亲路费报销;

7.负责职工考勤、各种假期审核及待遇核定;
8.
负责去世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
9.
负责去世职工遗属生活费的核定;
10.
负责办理单位残疾人的年审及残疾保障金的缴纳工作;

11.负责职工从教荣誉表彰;

12.负责机关教辅单位劳保用品发放;
13.
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试;
14.
负责劳资统计报表的填报;
15.
完成上级、学校和处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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