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主页
首页 >> 他山之玉 >> 正文
以案说纪(一):科研经费套取和违规使用典型案例
时间: 2025-06-17 次数: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改革举措,建立了以信任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机制,大幅扩大了科研人员在经费管理上的自主权,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然而,近年来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科研环境和公共利益。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的目标,我们特整理了一系列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案例。这些案例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维护科研工作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案例一:原山东某大学陈某某套取科研经费案

审判结果: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二审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案件回顾:2011年上半年,陈某某利用审批科研项目经费的职务便利,安排研究所负责经费报销和试剂采购工作的实验师耿某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耿某将套取的科研经费60.274万元存入个人账户。2011年底至2012年初,陈某某以耿某和副教授黄某某的名义成立公司,20126月,耿某从其个人账户中取款50万元,用于成立公司,20152月该公司注销登记。于20157月将50万注册资金瓜分,其中陈某某分得30万元。

案例二:原北京某大学宋某某冒领科研经费案

审判结果:以犯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案件回顾:宋某某在20109月至20116月期间,借用亲友、老乡等5人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账户,并以5人为“校外劳务人员”身份,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68万元(税后实际所得人民币571200元)据为己有。伪造劳务人员名单,虚报劳务费用81.6万元,分别转入6个存折,并从中提出32.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案例三:天津某大学李某套取科研经费违规吃喝。

李某从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李某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的费用。

这些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凸显了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严谨性。我们在此郑重呼吁广大科研人员:

坚守科研道德:秉持学术诚信,将科研道德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每一笔科研经费的使用都符合国家及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促进健康发展:通过合法合规的行为,推动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与成果产出,保障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维护科研生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且充满活力的科研环境,抵制一切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所有引用案例均来源于公开发布的互联网资料,旨在通过真实事例增强警示效果,提升全体科研工作者的责任意识与规矩意识。




最近更新